赤峰市肿瘤医院(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) 20
文章来源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5-09-27 18:32
为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,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,进一步优化赤峰市肿瘤医院临床队伍结构,切实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。根据《赤峰市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赤机编办发[2025]11号)、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制定招聘公告:
一、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
招聘共设置17个岗位,34人(具体情况见附件1)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坚持党的民族政策,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、历史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宗教观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;
2.品行端正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3.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,其住培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,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;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,按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。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。应聘人员须2025年取得住培合格证书。
4.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,即1989年9月19日(不含)至2007年9月19日(含)期间出生的;
5.应聘人员学历、学位、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9月19日(2025年规培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合格查询单)。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。
6.岗位所需要的具体其他条件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1.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博士生(不含2025年9月19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);
2.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3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4.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(聘用)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;
5.现役军人;
6.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;
7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;
8.岗位要求专业不得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2025年9月19日,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赤峰市肿瘤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方式: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应聘人员(须本人)至赤峰市肿瘤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人力资源科进行报名。
2.报名时间:2025年9月22日—2025年9月28日,工作日内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40-17:30。
3.报名材料:
(1)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、执业证、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;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;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;自行打印并填写《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一份,张贴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,《承诺书》一份。